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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章伸長脖子往圈套鑽

重生玩轉八零年代 江陌南 2831 2025-08-05 14:56

  

  葉秋桐和弟弟秋生出去了三天,去的時候,載了滿滿一車的水果罐頭,回來的時候,車上的水果罐頭都賣完了。

  扣去車費和成本費,葉秋桐手上有了兩萬多元的利潤。

  聽起來這錢似乎來得容易,但是三天內,葉秋桐和秋生人都黑了瘦了,眼袋也浮了起來,嘴唇乾裂,一看就是在外面寢食難安的樣子。

  雇的小貨車送他們到村口,拿了約定的車費就掉頭回去了,秋桐讓秋生回家報個訊,自已則趕緊揣著裝著一口袋錢的軍挎包,往後路村趕去。

  這是最後一天約定要交錢的時間,過了今天,她那三千塊訂金就飛了,也簽不成煤礦的合同,葉秋桐連回家洗漱一下的時間也沒有,急匆匆地就往後路村趕。

  還好,那條木橋這幾天已經複位了,葉秋桐很快過了橋,匆匆來到了吳寶福家裡。

  「喲,秋桐,你這是怎麼了?風塵僕僕的,嚇我一跳,還以為是誰呢!」

  鄭銀秀聽到開門聲,探頭一看,見是葉秋桐,財神爺來了,這才換上了笑臉。

  「舅媽,我不是去籌錢了嘛?弄到今天才籌齊了。」

  葉秋桐說著,就到了廳堂。

  鄭銀秀和吳寶福對望一眼,鄭銀秀是滿心歡喜,而吳寶福則有點不是滋味。

  他妹妹中年守寡,拉扯三個孩子,他一向也沒有幫什麼忙,這下還要讓妹妹家掏出兩萬塊錢,分擔他的風險……

  吳寶福有一刻差點脫口而出,阻止葉秋桐掏錢的舉動。但是鄭銀秀察覺到這一端倪,手伸到吳寶福的胳膊上,偷偷擰了他一下。

  吳寶福剛萌生出來的念頭,立即被老婆這一擰擰走了。

  葉秋桐看到吳寶福眼裡閃過一絲歉疚之意,還以為吳寶福會看在親兄妹的情份上,對她有所提醒。

  不論如何,葉秋桐都要收下這份股權,但是如果吳寶福有所提醒,至少還說明有兄妹親情在。

  誰知吳寶福隻是猶豫了一下,又換上了一臉若無其事的表情,葉秋桐心裡對吳寶福的評判已成定局。

  之前已經給了鄭銀秀三千元,這一次,葉秋桐又拿了一萬七,這一萬七還不全是十元的大鈔,還有一角兩角的零鈔摻雜其間,因此鄭銀秀點數起來,也頗費了一番功夫。

  這時,山熊也被吳寶福叫來了,三個人坐在一起,開始準備擬定正式合同。

  葉秋生進了村,先到姐夫家和吳月桂報了聲平安,就回自已家了。

  誰知道一看到他進門,父親連一句辛苦了都沒說,就問秋生:

  「你姐呢?快去叫你姐過來!」

  葉秋生看父親一臉焦急,訥訥地道:

  「怎麼了爸?姐直接去吳寶福家了,她說今天是最後一天,若是不趕緊去交錢,那三千塊就打水漂了。」

  「什麼?直接跑吳寶福交錢了?這傻孩子,她上當了。那個煤洞我打聽過了,一直打了很久,都沒出煤,大家都說是廢洞。吳寶福要脫手,沒人敢接。你姐這傻孩子,把人家不要的廢洞接下來了。」

  「啊?竟然有這等事?吳寶福太可惡了吧?他害別人可以,怎麼能害自已的親妹妹呢?」

  葉秋生張大了嘴,覺得不可理喻。

  「你姐是不是剛走?」

  葉長志著急地問。

  「是啊,我們剛分開。」

  「那咱們去追她。希望還來得及。這傻孩子。」

  葉長志急匆匆地就出門了。

  葉秋生跟在父親屁股後頭,氣呼呼地道:

  「這三天我們在外面餐風露宿,吃了不知道多少苦。本來說兩天就趕回來的,誰知道兩天沒賣完,姐和我就在外面又多呆了一天。

  要不是產品質量好,大家接受度高,這錢哪有這麼好賺?」

  想起一路賣水果罐頭的辛苦,葉秋生一聽吳寶福那是個廢洞,姐姐的錢要被騙走,亦是十分生氣。

  「算了,先別說這些,制止你姐最重要,對了,你去把親家母也叫上。」

  葉長志打頭先走,指揮兒子道。

  「好。我這就去。」

  葉秋生趕緊往姐夫家跑去,他回過頭時,發現父親走得很快,就這幾下的功夫,父親衣角一閃,已經消失在街道盡頭。

  葉秋生把那個煤洞是廢洞的事情一說,吳月桂也著急了,她趕緊扔下做了一半的飯往外跑。

  她腦子裡亂亂的,萬萬沒有想到,哥哥和嫂子會做局來害她,那可不是幾塊錢、幾十塊錢的事情啊,是兩萬塊啊!

  她們一家幾口人辛苦地勞作了近一個月的錢,看上去來錢很快,但是其間發生了多少事情,擔了多少風險。

  尤其是秋桐,還差點在路上遇到那個可怕的逃犯。

  如果不是運氣好,秋桐現在已經不知道變成什麼樣了,想想清枝回村幾天,都不見人影,吳月桂愈發覺得這兩萬塊錢賺得太不容易了。

  難怪,嫂子之前對她愛理不理,這一次竟然會「好心」地要把股份轉給她們,說是帶契她們家賺錢,原來是設了個圈套給她們鑽。

  吳月桂失魂落魄地直往後路村趕……

  「嗯,合同條款我都看過了,沒有問題。那就這麼簽訂了吧?」

  葉秋桐拿起筆,對山熊和吳寶福道。

  為了了解合同條款怎麼簽,葉秋桐在外出賣水果罐頭的時候,還到書店買了《合同法》,認真地啃了一遍。

  不知道是不是重生轉世的緣故,葉秋桐在啃《合同法》的過程中驚喜地發現,自已的記憶力特別好,幾乎是過目不忘,讀過一遍後,對合同法的相關條款幾乎就有印象了。而且,理解能力也大大增強。

  要知道,理解能力可比記憶力更加珍貴,能死記硬背,不見得能夠理解。

  而理解透徹則才能把書本上的知識運用到實際中。

  所以,葉秋桐用法律知識武裝過的腦袋,審查了兩份合同後,得出結論,爽快地決定把合同簽了。

  這兩份合同,一份是股權轉讓的合同,一份是葉秋桐和山熊合作開發煤礦的合同,寫明了權利義務等,合同表示,葉秋桐擁有西山煤礦一半的股權,兩個人共同出資,收益對半分成。

  葉秋桐表示無異議,吳寶福手腳麻利地在轉讓合同上籤了自已的名字,而山熊則在合夥協議上籤了自已的名字。

  現在,兩份合同就缺葉秋桐的簽名了。葉秋桐拿起了筆……#####恭喜本文滿百,感謝一路相隨的親們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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