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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:默認 第1028章 你确定這個方法能找到他?

  也不知道他在得意些什麼。

  “我知道你在想什麼,我相信我能中。”張宇昂的聲音再次傳來。

  真不是他這麼有信心,而是他覺得考題并不難。

  他現在是秀才,中榜的話,那就是舉人了,那離她就更近一步了。

  三年後,他中了進士,便能娶她了。

  當然,他是這麼想的,他也打算與叔叔嬸嬸那裡說一下。

  讓他們先别讓飛蘭議親才行,要知道,飛蘭也到了議親的年齡了。

  池飛奕:“......”該死的自信。

  想他當年科考的時候,還沒他這樣的自信。

  不過也不怪人家,人家的學問可比自己好太多。

  池飛玄知道池飛奕心裡的想法,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,“三年後,人家可是與你一起參加殿試了,期待你的表現。”

  池飛奕:“......”他現在也很有信心的好不好?

  當然,這話他是不會說出來,到時名次要是還沒張宇昂的靠前,丢人可就丢大發了。

  要知道,這張宇昂可不是簡單。

  别看他比自己還小上兩歲,學問可不比自己差。

  再次回到張府,四人才知道,今日簡秀已經命人去找蒙長老了。

  “四嬸,你确定用這個方法能找到他?”張飛墨忍不住問道。

  自從與張飛墨講清楚之後,董素佳又住在了張府。

  沒辦法,手術前,需要準備的功夫太多了。

  需要按照簡秀的方法來做,再加以調養。

  用她的話來說,那是不能出半點差池。

  “怎麼?你不相信我?”簡秀道,“隻要他還活着,他必定出現。”

  這一次,簡秀依舊很笃定。

  他給了蒙菱十天的時間,且不論他在哪裡,他十天内,絕對會出現。

  這十天時間,他若有心的話,無論在大順朝哪個角落,都能趕到合山縣。

  當然,如果近一點的話,甚至不用十天。

 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,那便是谷鬼了。

  這世上,最了解他的人,想必就是蒙菱了。

  他若不出現,一時之間,簡秀也未必能找到他。

  找不到他,始終就存在隐患。

  每每想到這些,她這心裡患得患失。

  她是真的被吓怕了。

  飛奕出事了,飛蘭飛芳又連着出事。

  再也沒了之前那種淡定的心情了。

  隻要幾個孩子好,她苦點累點,都不算什麼了。

  張飛墨搖了搖頭,“我相信四嬸,隻是擔心他不配合我們。”

  “放心,他會配合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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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桃源縣。

  看着知府門口貼着的告示,人群當中,一個年長老者就這麼盯着這些。

  他的衣着很普通,都是粗布,與普通的村民并無分别。

  “你們可知道,這可是安甯縣主貼的告示,前段時間合山縣發生的事情,想必你們也知道,聽說她女兒受傷了,不知道這一次是不是為了她女兒了。”

  “且别管她是為了誰,人家就是有這樣的本事,你沒有。”

  “可不是嗎?不過我很好奇,這蒙長老到底是何方神聖,值得安甯縣主這般找他?”

  “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了,人家還能事事都告訴你呀。”

  “就是就是,人家要是不貼這個告示,指不定你還不知道人家安甯縣主與世子爺來了這合山縣呢。”

  “不過話又說起來,我還真的很好奇這安甯縣主長什麼樣,這位可是女中豪傑呀。”

  “你就算去了合山縣,你也未必就見得到人家。”

  另一名女子說道。

  這桃源縣就在合山縣隔壁,兩座縣城挨着,想要見簡秀不遠。

  問題是能不能見得到。

  這也是這桃源城離合山縣近,能在第二天看到這告示。

  告示是全國各地一起發的,偏遠那些衙門,甚至都還沒來得及收到書信。

  “不過她這裡寫的是什麼術?好像都沒聽過?”

  “筋骨縫合術。”一個長袍書生解釋着,“也就是一個手術的意思。”

  但其實手術是什麼意思,這書生也沒明白,好在這幾個字他認識。

  這幾個字有些複雜,他們不認識倒也說得過去。

  “這是什麼意思?”

  “喏,這裡不是寫明了嗎?就是筋骨斷了,要通過手術縫合起來.......”

  随後長袍男子便将告示中的内容一五一十的讀了出來。

  告示很長,安甯縣主直接就将這一内容總歸叫手術。

  “主要就是想找一個叫蒙菱的人,讓他去合山縣張府找她,配合她一起做這手術。”

  “這麼嚴謹嗎?”

  “就是,我之前就聽說,安甯縣主她醫術了得,從來沒有她治不好的病。”

  “那可是筋骨,你可知道,什麼是筋骨?而且還要縫合起來,那都是長在骨肉裡的東西......”

  其中一個婦人說道,她懂得不多,但也知道,這筋骨可不是說縫合就能縫合的。

  他們在這裡議論之時,一直都沒有注意到旁邊的老者。

  看老者的年齡,大概也就五十多歲這樣。

  手裡還拿着一個葫蘆酒壺,渾身酒氣。

  他這麼一靠近,衆人都能聞到一大股酒氣。

  “這誰呀,怎麼這麼大酒氣?”婦人捂着口鼻嫌棄道。

  随後又連忙躲得遠遠地,“就一酒鬼。”

  老者也不罵人,就這麼冷冷地看了婦人一眼。

  細看的話就就會發現,他的視線一直都盯着那告示。

  顯然,他是識字的。

  雖說一身粗布,看似窮鬼,卻也能識得字。

  這在桃源城,可不多見。

  他也不在意别人的視線,看完之後,當下便朝着人群外面走去。

  步伐當中,還有些迫不及待了。

  他的方向很明确,便是合山縣。

  當然,他沒有醉,隻是他走路的步伐看上去像是醉的一樣。

  别人不清楚,事實上,他就是這樣走路的。

  頭腦清晰着呢,在去合山縣之前,他還沒忘記自己的汗皿寶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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