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戰爺的掌心寵又甜又嬌

第412章 多情要比無情苦

  

  明家。

  經過幾天時間的休養,明楓被戰博夫妻倆揍的傷已經好得七七八八了,就是膝蓋還痛著,走路還會一拐一拐的。

  這幾天,明楓都是讓人把童熙「請」過來照顧他。

  他絞盡腦汁,千方百計,整治童熙,想讓童熙受不了就去找若晴訴苦。

  可惜的是,童熙讓他失望了。

  不管他怎麼整治她,她都一副天塌下來,我都不去找若晴的架勢,氣得明楓吃不香,睡不著,每次見到童熙那張臉,他就想掐兩把。

  此刻,明明夜色深了,他還是不讓童熙走,他也沒有怎麼樣童熙,就是他在看文件,讓童熙站在一旁,不允許她坐著。

  幾天不回公司,堆積著太多需要他處理的文件。

  心情略有好轉後,明楓才讓歐陽把特別急的文件送到家裡來,由他在家裡處理。

  童熙站在一旁,盯著明楓看。

  這個惡魔是很可惡,著實長得很好看。

  他要是投胎成為個女人,絕對是天下第一美。

  「不許看我!」

  明楓不用擡頭,也知道童熙盯著他看

  他陰冷地開口,「小心我把你的眼珠子都挖出來喂狗。」

  知道他最大的限度是不傷她性命,童熙對他的懼意消減了幾分,聽他這樣說,童熙呵呵地笑,說道「明總長得真好看,像朵花似的,我是惜花之人,忍不住就多看兩眼。」

  以往,想看這個男人,還得偷偷摸摸的。

  這幾天,她倒是看了個夠。

  對於明楓的恐嚇,童熙自動忽略了。

  隻要明楓還在乎若晴,他就不會真的傷害她,怕若晴知道了更加討厭他。

  一開始的時候,童熙以為明楓想要若晴,是因為戰爺,在江城,誰都知道,戰爺在乎的,明楓都想搶走。

  相處過後,童熙看出來了。

  明楓對若晴的在乎,是真心實意的,並非是針對戰爺。

  壓根兒沒想過要利用若晴來對付戰爺。

  看出明楓的真實感情後,童熙更加的好奇,好奇明楓是什麼時候愛上她的好友的?

  兩個人見面的次數,並不多呀。

  難道,一見鍾情?

  童熙覺得一見鍾情不會發生在明楓這樣的男人身上。

  別人對明楓一見鍾情倒是很常見。

  「啪」

  明楓合上了文件夾,把文件夾砸在書桌上,擡頭,眼神陰狠地瞪著童熙。

  被他這樣瞪著,童熙有點慫。

  「嘻嘻,明總,是我說錯了,男人不能用朵花來形容,對不起哈,明總玉樹臨風,風度翩翩,一表人才,英俊瀟灑,俊美無雙……是我活了二十六年,見過最帥的男人。」

  在童熙說了一連串誇讚的話時,明楓的嘴角抽了抽。

  這個女人,真是越來越大膽了。

  仗著她是若晴的好友,以為他真不敢對她怎麼樣?

  「陳叔。」

  明楓忽地叫喊。

  很快,陳叔敲門而入。

  「家主。」

  陳叔走過來,恭敬地叫了一聲,便等著明楓吩咐。

  「去,給我拿把鋒利的小刀來,叫上幾個人進來,把她給我按住了,我要在她手背上刻朵花。」

  喜歡花?

  惜花之人?

  那他就在她手背上刻朵花!

  聞言,陳叔擡頭,飛快地看向站在一旁,愣住了的童熙。

  童小姐又惹怒家主了嗎?

  「動作快點!」

  明楓冷冷地喝斥一聲。

  陳叔連忙應著「好。」

  然後,轉身就走。

  「明楓,你,你,你來真的?」

  童熙下意識地把自己的兩隻手藏到背後去,腳下跟著往後退。

  退了幾步後,她轉身就往書房外面跑,以百米衝刺的速度。

  明楓是個狠人,他說要在她手背上刻一朵花,還真做得出來。

  就算逃不出去,也要垂死掙紮,不能坐以待斃。

  明楓連攔她都懶得攔。

  沒有他的允許,童熙是走不出明家大宅的。

  等陳叔帶著四名保鏢,用托盤捧著幾把鋒利的小刀進來時,隻看到自家家主在場,不見了童熙,陳叔暗暗鬆了口氣。

  還好,童小姐逃了。

  「家主,刀拿來了。」

  陳叔盡職盡責地說道。

  明楓示意他把刀拿過來。

  陳叔上前。

  明楓從托盤上拿起了一把鋒利的小刀,刀鋒在燈光下寒光閃閃。

  「去把她找出來。」

  「家主,手背上皿管多,容易出事。」

  陳叔小心翼翼地提醒自家家主,「萬一,童小姐因為失皿過多而亡,慕二小姐肯定會恨死家主的。」

  「若晴現在都恨死我,我受了傷這麼多天,她不來看我,連通電話都沒有,我們好歹有個共同的女兒,她對我就是這麼狠心,對戰博卻好得讓我嫉妒恨!」

  明楓的話裡滿是不甘及痛楚。

  多情,自古要比無情苦。

  他不多情,可他偏偏在乎了一個不愛他的女人。

  所以,他註定要承受多情之苦。

  陳叔在心裡腹誹家主都是被慕二小姐打傷的,慕二小姐怎麼會來探視家主?

  說不定慕二小姐還後悔沒有把家主打得躺在床上動不了呢。

  「去,把童熙給我找出來,手背不行,她身上那麼多地方,總有適合下刀的。」

  陳叔「……童小姐還是個未婚的大姑娘,也沒有男朋友,家主要是扒了童小姐的衣服,把童小姐看光光,家主就得……」

  明楓臉一黑。

  「你以為我在她身上刻朵花嗎?她沒手臂呀?沒有腿呀,我在她小腿上刻總行了吧?」

  「家主,我覺得還是刻在身上漂亮一點。」

  明楓瞪著陳叔。

  好半晌,他怒道「滾!」

  陳叔趕緊把托盤一放,帶領著幾名保鏢,溜出了書房。

  幾名保鏢從頭到尾都不敢說一句話,甚至連大氣都不敢喘。

  出了書房,看著陳叔把書房門關上了,幾名保鏢才深呼吸。

  「陳叔,我們真要去把童小姐找出來讓家主扒光她的衣服,在她身上刻朵花嗎?」

  陳叔一瞪眼,「你想出人命呀?家主對童小姐是整治為樂,並非想傷害她,嚇唬為主的。」

  「不過,還是要去找一找的,做做樣子,等家主消了氣,就可以送童小姐出去了。」

  陳叔對自家家主的脾性摸得一清二楚。

  「汪汪——」

  「救命啊——」

  一陣陣的狗吠聲夾著童熙的驚叫聲傳來。

  陳叔臉色一變。

  「糟了,童小姐誤闖狼狗的地盤了!」

  

目錄
設置
手機
書架
書頁
評論